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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冶仁和会计培训学校:如何处理滞留发票?

录入:大冶仁和会计培训学校  时间:2015/10/12
摘要: 大冶仁和会计培训学校编制了“滞留发票产生的原因及处理”,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。

滞留发票产生的原因

1.属于购进免税货物用,专用发票不得认证;

2.属于购进非应税项目用,专用发票不得认证;

3.销货方未将专用发票交给购货方,造成存根联滞留;

4.购货方接到专用发票超过180日认证期而无法认证抵扣,造成存根联滞留;

5.购货方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对方开具的专用发票不能抵扣;

6.购货方发生走逃或注销。

一般情况下,增值税专用票的税务管理很严格,税局一旦发现问题会予以追究。实际中,各地税局会要求存在滞留发票的公司必须对滞留的原因加以说明,同时也会对存在疑点的公司进行现场检查。有些公司存在滞留发票,目的是想偷漏税,隐瞒销售收入同时隐瞒抵扣发票,使税负从表面上看与正常公司相符,这就造成很多该抵扣的发票不去税局抵扣,造成发票滞留。

滞留发票的处理

1、企业若取得不能抵扣的专用发票,一个途经是要销货方重新开具普通发票,另一个途经是把发票拿去认证抵扣,但同时做全额进项转出。

2、购货方购进属于免税货物用、非应税项目用,要求销货方开具普通发票。

3、购货方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期间,要求销货方开具普通发票。

4、购货方接到专用发票超过180日认证期而无法认证抵扣,购货方要自我检讨一下管理流程,应在180日内尽快认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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